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竣工調試公示
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竣工調試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調試情況進行信息公示,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環境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
建設概況: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板芙蓉鎮沙溝工業區(項目所在地坐標為N22°24′19.06″,E113°19′31.97″),用地面積17331m2,建筑面積5331m2,總投資100萬元,主要從事金屬制品的生產和銷售,本項目年產大鐵柜5萬個,垃圾桶配件12噸,快遞柜400個。本項目設有員工295人,均在項目內就餐和不在項目內住宿。項目相關設備已經安裝完成,現進行竣工公示。
二、建設單位調試時產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簡述
1.環境空氣影響評價結論
(1)廢氣
A、打磨、研磨過程產生粉塵
本項目打磨、研磨粉 塵按原材料(不銹鋼用量的30%需要進行打磨、研磨,用量約為363t)使用量1%進行核算,該過程產生的粉塵為3.63t/a;本項目打磨、研磨粉塵過程中按工位進行收集,收集效率約為70%,粉塵收集量為2.54t/a;本項目打磨粉塵風機設計量為12000m3/h(2880萬m3/a),粉塵產生濃度為88.2mg/m3;收集后的粉塵經脈沖式濾筒除塵器進行處理,處理效率為90%,粉塵排放量為0.254t/a,排放濃度為8.82mg/m3。打磨、研磨過程產生的粉塵采用工位收集后經脈沖式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煙囪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B、焊接過程產生少量煙塵
本項目焊接過程中采用鐵進行焊接(用量20kg/a),根據《船舶工業勞動保護手冊》其產生的廢氣量約為原料的0.5%-0.8%,按照最大廢氣產生量20×0.8%=0.16kg/a;焊接所在車間為1300平方米,廠房高為4米,每小時約換氣6次,即通風量為31200m3/h(7488萬m3/a),故產排的濃度為0.002mg/m3,焊接過程產生的煙塵(顆粒物)通過加強機械通風后無組織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C、噴漆及其烘干(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
本項目噴漆和烘干工序均處于密閉空間內進行操作,收集效率為90%,本項目風機設計量3條*4000m3/h(噴漆一天工作3h,一年工作300天,預估全年總風量1080萬m3/a),VOCs產生濃度為80.8mg/m3;本項目產生的廢氣經UV光解+活性炭處理后經煙囪排放,廢氣處理效率達90%以上,因此,VOCs排放濃度為8.08 mg/m3,排放量為0.097t/a。 噴漆及烘干(處于獨立的房間內)均為密閉收集,噴漆及烘干過程產生的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經設備上方設有的收集管道收集后經UV裝置+活性炭吸附后通過煙囪排放,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均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相關標準,噴漆及烘干工序產生的VOCs參照執行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DB12/524-2014)表2新建企業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裝中烘干工藝(標準值為50mg/m3)”。
D、點膠、絲印過程(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
根據項目水性油墨(100kg/a)的成分比例(由丙烯酸樹脂乳液(35%)、醇類(10%)、鈦菁藍和炭黑顏料(10%)、表面活性劑(5%)、去離子水(35%)、其它填充物(5%));水性油墨含有10%VOCs氣體揮發,本項目VOCs采用10%進行核算,本項目水性油墨使用量為100kg/a,使用時無需加入稀釋劑,總VOCs產生量為10kg/a。
項目點膠所用的硅膠(膠粘劑)(用量為0.05t/a)主要成分為銀粉占75%、雙酚F 型環氧樹脂20%、雙氰胺1%、乙二醇5%;硅膠(膠粘劑)含有5%VOCs氣體揮發,本項目VOCs采用5%進行核算;本項目點膠過程產生的VOCs量為2.5kg/a。
即點膠和絲印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為12.5kg/a,,絲印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通過收集后煙囪排放,煙囪涉及風量為2000m3/h(480萬m3/a),因此,VOCs排放濃度為2.6mg/m3。絲印過程和點膠過程產生的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通過收集后煙囪排放,排放絲印的廢氣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F、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過程中產生燃燒廢氣
項目技改擴建后耗生物質成型燃料180噸,生物質成型燃料是應用農林廢棄物(如秸桿、鋸末、甘蔗渣、稻糠等)作為原材料,通過加入高效添加劑,經過粉碎、擠壓、烘干等工藝,制成各種成型(如顆粒狀)的,可直接燃燒的新型清潔燃料。生物質成型燃料烤爐燃燒生物質成型燃料產生的廢氣量、氮氧化物、煙塵的源強計算參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手冊》<2010年修訂版>中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產排污系數,現根據技改擴建后對鍋爐污染物進行重新核算。
二氧化硫產生系數按成分檢測報告中的結果進行計算(監測結果顯示生物質成型燃料中全硫含量為0.01%,取樣重量為500g,根據硫與氧氣的反應方程式計算出二氧化硫為0.2kg/t原料),按燃生物質成型燃料中的硫全部轉化成二氧化硫計算,產物系數約為0.2kg/t燃料。燃生物質成型燃料廢氣經過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進行處理后煙囪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
G、噴粉過程中產生少量的粉塵
項目年噴靜電粉末約23.4t,本項目噴粉過程中粉末涂料附著率達80%(18.7t/a),未附著粉末(4.7t/a)。
噴粉過程設置于密閉的空間內,收集的粉塵進入粉塵回收裝置(回收率為95%,回收粉末為4.5t/a,回用于生產中)處理后煙囪排放,風機風量為3條煙囪*6000m3/h(4320萬 m3/a),粉塵產生和排放量為0.2t/a,產生濃度和排放濃度為26mg/m3,經處理后,粉塵排放量為0.2t/a,排放濃度為4.6mg/m3。噴粉過程產生的粉塵通過回收裝置處理后煙囪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H、噴粉固化過程產生少量的廢氣(以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
固化過程產生的VOCs按原材料用量(環氧樹脂粉末23.4t/a)1%進行核算,因此,VOCs產生量為0.23t/a,固化僅留有掛件進出口,其余均保持密閉狀態,VOCs收集效率可達90%,收集廢氣進入UV裝置+活性炭處理裝置進行處理后煙囪排放,去除有機廢氣效率為90%,設計風量為2條*4000m3/h(噴粉一天工作4h,一年工作300天,全年總風量為960萬m3/a),因此,固化過程中VOCs有組織收集量為0.207t/a,產生濃度為21.6mg/m3,排放量為0.0207t/a,排放濃度為2.16mg/m3。 噴粉固化工序(處于密閉的設備內)均為密閉收集,噴粉固化過程產生的VOCs和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經設備上方設有的收集管道收集后經UV裝置+活性炭吸附后通過煙囪排放,惡臭氣味(以臭氣濃度表征)均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相關標準,噴粉固化產生的VOCs參照執行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DB12/524-2014)表2新建企業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裝中烘干工藝(標準值為50mg/m3)”。
I、激光鐳射過程中產生少量的顆粒物;產生的煙塵(顆粒物)通過加強機械通風后無組織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J、備用發電機在運行過程中產生少量煙塵;
(年耗油量8.14噸)在使用時,產生SO2、煙塵、NOX,產生量分別為5.7kg/a、2.52kg/a、23.77kg/a。
本項目擬設一臺500kw柴油發電機作應急備用電源。發電機組燃油采用含硫量不大于0.035%優質0#柴油,按單臺發電機耗油量212g/kwh計,總耗油量為110kg/h,中山市的供電比較穩定,因此備用柴油發電機的啟用次數不多,每個月使用時間小于8小時?,F按每月發電一次,每次運行8小時計,年總耗油量約為8.14噸。
備用發電機組煙氣中的主要污染物為SO2、煙塵、NOX,其源強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紙業資格登記培訓教材-社會區域類環境影響評價》的相關數據,備用發電機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燃柴油廢氣,由于備用柴油發電機使用0#含硫率0.035%輕質柴油作為燃料,燃油發電機尾氣由專用內置煙道引至室外排放,發電機所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煙塵、SO2、NOX的排放濃度執行供電時《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0714)排放限值,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K、食堂油煙在運行中產生少量的油煙。食堂煮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經靜電油煙+運水煙罩進行處理后煙囪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排放標準。
(2) 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生活污水是收集后經三級化糞池集中預處理后經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板芙鎮污水處理廠,水簾柜廢水委托第三方有資質單位轉移處理;脫脂陶化廢水經自建污水治理設施處理后排入石岐河。
(3)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的噪聲主要為項目生產設備在運行時產生65~85dB(A)之間,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約為65~80dB(A),原料和成品的搬運以及產品的運輸過程中產生約65~80dB(A)交通噪聲。本項目位于工業區內,周邊 200米范圍內沒有敏感點 ,加建設單位計劃合理布局噪聲源;對于各種生產設備除了選用低噪聲設備外,還采取合理的安裝,并適當進行減振和減噪處理:車間的門窗部位選用隔聲性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結構,加上自然距離的衰減作用后,經過以上治理措施,項目邊界外1米處的噪聲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4類標準(東面執行4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廢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飽和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產生量約為8.15t/a;廢機油(0.4t/a)、水性漆包裝物(0.3t/a)、空油墨桶(0.1t/a)、水性漆渣(0.2t/a)、廢機油罐(0.2t/a)、空硅膠桶(0.02t/a)(屬于危險廢物);脫脂廢液,產生量16.2t/a(屬于危險廢物);陶化廢液,產生量16.2t/a(屬于危險廢物);生產廢料,產生量1733t/a(一般固體廢物);廢棄包裝材料,產生量1.6t/a(屬于一般固體廢物);除油包裝物、陶化包裝物產生量0.01t/a(屬于危險廢物);含廢油墨抹布、含機油抹布0.02t/a(屬于危險廢物);廢網版30塊/a(屬于危險廢物);干污泥1.2t/a(屬于危險廢物);水噴淋沉渣和灰渣9t/a(屬于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40.86t/a(屬于一般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交給環衛部門進行處理,水噴淋沉渣和灰渣外售給花木場進行處理,危險廢物交給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機構處理,生產廢料、廢棄包裝袋外售給廢品回收站進行處理。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9年6月10日
四、調試日期
調試起止日期:2019年06月10日~2020年06月09日
五、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千鐿金屬(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蓉鎮沙溝工業區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0760-88807279
郵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