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新建項目竣工調試公示
來源:未知 作者:ldhb 發布時間: 2020-01-10 09:53 瀏覽:
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新建項目竣工調試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新建項目調試情況進行信息公示,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環境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新建項目
建設單位: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
建設概況:中山市古鎮興耀金屬制品廠位于位于中山市古鎮曹二均都沙工業區曹安南路東四巷7號第1卡(項目所在地坐標為東經:113°12′34.08″,北緯:22°37′45.43″),用地面積600m2,建筑面積600m2,項目總投資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項目主要從事生產燈飾配件,年產燈飾配件30萬件。項目北面為聯邦五金廠,南面為古鎮華保汽車修配廠,西面為廠房,東面為古神公路。本項目設有員工1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項目相關設備已經安裝完成,現進行竣工公示。
二、建設單位調試時產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簡述
1.環境空氣影響評價結論
(1)廢氣
A、項目熔化壓鑄過程將產生煙塵和煙塵黑度,根據《電爐熔煉鑄鋁》(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中提供的相關參數:電爐熔煉鑄鋁過程中煙塵產生1~4kg/t鑄鋁(本項目采取4kg/t),本項目耗鋁量300t/a,可以估算出產生煙塵量1.2t/a,經集氣罩收集后到水噴淋處理后經15排氣筒排放,煙塵捕集率可達80%以上,除塵率80%,風量5000m3/h,采用水噴淋除塵系統(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進行除塵處理后達標排放,經處理后廢氣煙塵廢氣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二級標準。
B、項目在機加工過程中產生少量金屬顆粒物。由于金屬顆粒物密度較大,粒徑較大,易沉降,且車間的通風良好,及時清掃處理,預計項目在機械加工過程中金屬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可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標準(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
C、項目在進行拋光工序中產生粉塵。拋光粉塵的產生量為原材料的0.1%,項目原材料使用量約為300t/a。則粉塵產生量為0.3t/a,項目通過移動布袋+無組織排放處理,拋光粉塵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
D、項目在對模具進行噴脫模劑的過程中會有少量的有機廢氣揮發,其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和臭氣濃度。上方裝有集氣罩進行收集,收集效率為80%,進入水噴淋進行處理后經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與熔化壓鑄同一套治理設施)。處理后排放量為0.008t/a,產生濃度6.67mg/m3。非甲烷總烴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2) 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生活污水是收集后經三級化糞池集中預處理后經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古鎮污水處理廠;熔融、壓鑄廢氣治理噴淋用水定期補充不外排。
(3)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的噪聲主要為項目生產設備在運行時產生65~85dB(A)之間,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約為65~80dB(A),原料和成品的搬運以及產品的運輸過程中產生約65~80dB(A)交通噪聲。本項目位于工業區內,周邊 200米范圍內沒有敏感點 ,加建設單位計劃合理布局噪聲源;對于各種生產設備除了選用低噪聲設備外,還采取合理的安裝,并適當進行減振和減噪處理:車間的門窗部位選用隔聲性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結構,加上自然距離的衰減作用后,經過以上治理措施,項目邊界外1米處的噪聲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